学术委员会决议(2021年)
一、 审议上海立达学院科研相关制度修订
为了促进上海立达学院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学校教职员工从事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细则、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和管理办法(暂行)。
会议审议同意《上海立达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细则(试行)》、《上海立达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上海立达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和管理办法(暂行)》。
二、审查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科研能力进行讨论评审。评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听取了应聘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汇报,对应聘人员进行了提问,审阅了应聘材料,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向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择优推荐了3名人员聘任高级职称,21名人员聘任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