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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重新学习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日期: 2017-11-06
来源:
发布: 教务处

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重新学习管理办法》,现制订补充条款,如下:

1. 自2016级学生(含2016级)起,取消毕业生毕业前清考。

2. 自2016级学生(含2016级)起,毕业生毕业审核时等级证书可以与相关课程进行替换。

3. 学生申请课程的重新学习采取自愿的原则,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没有申请,导致毕业审核无法通过,后果学生本人自负。

4. 学生申请重新学习的课程缴费开课后,概不退费。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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