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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及决议
学术委员会决议(2021年)一、  审议上海立达学院科研相关制度修订为了促进上海立达学院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学校教职员工从事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细则、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和管理办法(暂行)。会议审议同意《上海立达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细则(试行)》、《上海立达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上海立达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和管理办法(暂行)》。二、审查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科研能力进行讨论评审。评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听取了应聘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汇报,对应聘人员进行了提问,审阅了应聘材料,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向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择优推荐了3名人员聘任高级职称,21名人员聘任中级职称。
发布时间: 2022 - 01 - 20
上  海  立  达  学  院  文  件   沪立达院〔2020〕12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调整学术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海立达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主  任  委  员:宗  刚副 主 任 委 员:刘鹤霞  张天启    委          员:李光布  吴  敏  陈永发  李伟珍王  琳  史跃勋  彭李科  韩丽萍周淑敏  戴增辉秘          书:徐  桔  特此通知。   上海立达学院2020年6月22日  上海立达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0年6月22日印发
发布时间: 2021 - 07 - 06
上海立达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1号)精神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上海立达学院学术委员会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产生和行使职权,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事项。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充分发挥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二章 组成规则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  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合理确定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地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
发布时间: 2021 - 07 - 06
学术委员会决议(2020年)一、  审议上海立达学院科研相关制度修订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升科研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各项工作,提高项目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会议审议同意《上海立达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上海立达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二、审议2020年本科新专业申报会议从以新增本科专业是否符合学校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是否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是否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是否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办学条件等为评价依据,经会议评审,投票形成了推荐排序专业名单。建议2020年学校申报本科新专业:金融工程、广播电视编导、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英语。三、审查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科研能力进行讨论评审。评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听取了应聘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汇报,对应聘人员进行了提问,审阅了应聘材料,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向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择优推荐了3名人员聘任高级职称,18名人员聘任中级职称。
发布时间: 2020 - 12 - 0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把上海立达学院建设成有自身特色的应用技术型的本科院校,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提高我校教学科研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是由校内外教授、专家的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在校长领导下审议教学、科学研究规划和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及与学术有关的事项。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挥教师在学科专业建设与科技工作中的主导与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院教学、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对学校工作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经校长批准后,由学院职能部门实施。第二章  组     成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由校内外学术成就突出,在学术上有造诣、专业上有特长的教授和专家组成,其人选由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校长聘任。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
发布时间: 2019 - 06 - 17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上海市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了2017年度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校内评审,经学术委员会评选,决定推荐以下项目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公示如下: 序号成果名称成果主要完成人校评等级所属学院1对接行业需求、深化校企合作、创新高职国际商务专业“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童宏祥、崔慧华、程欣然、王晓艳、王善祥/企业、程首准/企业特等奖立达-醒吾商学院2从知识、能力、经验入手,提升护生临床思维能力的研究与实践张玉灿、邱智超、唐 凤、邹引飞、王莉萍、顾丽华、雷 明、谢 丽、李 稻、张 峥特等奖立达-长庚护理与健康学院3航运物流专业群实训中心建设赵刚、郭霞萍、姜颖辉、笪茹芬、房玮玮、麻佳莉、贝斐、胡光萼、肖晓明、张小维特等奖立达-德明管理学院4机电信息类专业3平台6模块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李光布,张绍民,戴增辉,张琴,万雯,高祥兰,王华顺,丁琳娜,曹胜豪,郑旭东特等奖立达-台北城市机电与信息学院5《供应链管理(第三版)》(教材)赵刚、笪如芬、汪敏、贝斐、潘琴、刘伟、栾锐一等奖立达-德明管理学院6叙事护理教学在护士人文修养课程中的应用邱智超、杨青敏、董永泽、朱烨黎一等奖立达-长庚护理与健康学院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31日—11月9日。联系人:教务处  徐老师联系电话:57803627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31日
发布时间: 2018 - 10 - 31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了2017年度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的校内评审,经学术委员会评选,决定推荐以下项目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公示如下: 序号项目分类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1市级精品课程健康评估汪牡丹、雷明立达-长庚护理与健康学院2仓储与配送管理赵刚立达-德明管理学院3市级教学团队护理(健康管理)专业教学团队张玉灿、邱智超立达-长庚护理与健康学院4商务英语教学团队史跃勋基础与外语学院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9日—10月12日。联系人:教务处  徐老师联系电话:57803627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9月29日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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