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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办学校公开决策机构形式
为贯彻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规范校长办公会议,保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一、      议事原则1.  坚持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方针和政策。2.  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保证学校各项决策的合理、合法性。3.  坚持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4.  坚持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校长对学校各项工作有决定权,但事前必须充分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5.  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向董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或口头报告。二、      议事范围1.  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2.  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讨论。3.  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教育发展形势,研究本年度工作安排及学校的行政工作。4.  研究解决学校领导在日常工作中个人职权范围内决定不了的问题。5.  审定以学校名义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6.  通报学校有关重要事项。7.  其他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三、      议题的准备1.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校长决定或受校长委托的副校级领导决定。各职能部门提出需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经办公室收集、筛选,列出必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送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级领导审定。2.列入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条件是:⑴议题属于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⑵议题内容涉及多个处室,主管处室已作充分协调,各方面的意见未达成一致的;⑶上会...
发布时间: 2019 - 04 - 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管理效能,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行政工作规则由会议制度、公文办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群众信访处理接待制度、工作协调制度、督办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及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及限时办结制度、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等组成。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学校各工作部门及各部门工作人员。  第四条  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服从大局,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倡导“育人为本,服务第一”的办事作风,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工作部署。本部门能办的事项,应马上办理;需要协调和分办的事项,应主动协调和分办;暂时不能办的事项,一旦条件具备,应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条 各工作部门及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拥护校党政班子的领导,坚决执行党政部门作出的决定。第二章  会议制度第六条  为促进依法办学,本着精简、高效、务实、节约的原则,制定学校工作会议制度。  第七条 学校层面工作会议主要分为决策工作会议、业务工作会议和大型工作会议三类。决策工作会议主要有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党政联席会等;业务工作会议主要有学校党政副职领导分管业务工作会议以及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工会工作会议、思想政治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等;大型工作会议主要有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教学工作会议、招生就业工作会议、教科研工作大会、学生工作大会等。第八条 校长(党委)办公室是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主办部门;各职能部门是本部门分管领导组织的各种会议的主办部门。学校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由主办部门承担,主办部门须做好会议室预...
发布时间: 2019 - 04 - 09
发布时间: 2020 - 10 - 28
发布时间: 2022 - 10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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