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平台、新阵地、新领域。为创建一个安全、规范、文明、和谐的生活园区,维护学生正常学习、交流和生活秩序,推动文明公寓文化建设和学生素质的提高,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学生入校需住宿者,必须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公寓协议书,交纳住宿费,向公寓管理员领取钥匙,方可住宿。第二条 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及床位。对有空床位的寝室,学院适时进行调整,整合资源,有关学生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为安全起见,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应及时到所在公寓值班室申请换锁,费用自理。进出寝室忘带钥匙,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公寓管理员处借备用钥匙。第三条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起床后被褥应折叠整齐,衣物放置有序,纸屑果皮入篓,地面桌面保持整洁;建立寝室值日生制度,做到寝室天天打扫,每周一次大扫,认真做好室内清洁工作;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不向走廊和窗外泼水、吐痰、丢杂物和砸瓶子。第四条 住宿学生要爱惜个人所使用的公共物品,并加以妥善保管,不得乱拆家具门窗,不得在家具、门窗、阳台、墙壁等处乱涂、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乱钉。发现公寓内公共设施有自然损坏现象,应及时向公寓值班室报修。第五条 损坏公物应予赔偿,不听劝阻、教育或造成妨碍公寓正常秩序者,可附加违纪处分。寝室室长和寝室成员均有报告损害公物行为的责任,若损坏公物无人报告或未能查实,则由全室人员共同赔偿。第六条 公寓实行会客制度,来访人员要办理登记手续。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公寓,来访者必须在22:00时前离开。严禁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寝室。第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搞好防火工作。寝室内禁止...
发布时间: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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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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