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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教师人事
上海立达学院人事劳动争议调解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妥善处理校内发生的人事争议,保障校、院(部门)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良好的人事关系,使学校的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有章可循,依据《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人事争议调解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客观、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化解争议。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与教职工因劳动关系所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相关争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依法建立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学校的人事劳动争议。第五条 调解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校工会、人事处工作人员组成,委员由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一定人事(劳动)法律知识及相应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调解委员会设委员奇数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推举产生。第六条 调解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决定事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七条 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调解下列人事劳动争议:(一)因学校开除、辞退而发生的争议;  (二)因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三)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四)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因人事劳动关系发生的其他争议;第八条 调解委员会不受理调解下列人事争议:(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结案的争议;(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解决的争议;(三)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已经受理或已达成调解协议的争议;...
发布时间: 2023 - 03 - 27
沪立达院{2022}56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刘子锐等干部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 03 - 21
沪立达院{2022}11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朱方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 03 - 21
沪立达院{2022}8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王川进等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 03 - 21
沪立达人{2021}1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李慧职务聘任的通知CgAG0mNxme6ARHJmAAPwO2aqf1I905.jpg沪立达院{2021}3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黄亚钧职务聘任的通知CgAG0mNxmfyAJgQpAAS36JiCMpI568.jpg沪立达院{2021}4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朱方胜职务聘任的通知CgAG0mNxmimAQg_QAASw9N1lRbI902.jpg沪立达院{2021}14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黄亚钧任校长的通知CgAG0mNxmkWAIJZ8AACJYQY937o409.jpg沪立达院{2021}20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董珊珊职务聘任的通知CgAG0mNxmlKACvOoAACHHR0d9NY261.jpg沪立达院{2021}33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刘官宝等职务任免的通知CgAG0mNxmmGAFmFwAAF62fM4gAA750.jpg沪立达院{2021}76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栗亚妮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CgAG0mNxmm2AN-vRAATZ3PAfXYc914.jpg沪立达院{2021}88号 上海立达学院关于洪君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CgAG0mNxmneASBc9AAB4zRDQ6n8350.jpg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4
上海立达学院职务聘任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及其附件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高校教师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提高投诉举报受理效率,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组长:张天启成员:郑贺春  戴增辉  徐桔  徐乐  二、工作职责(一)受理投诉举报;(二)受理参评人员情况反映;(三)调查核实有关投诉举报,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答复;三、受理范围与程序(一)受理范围1.受理参评人员本人的投诉,主要包括:对职称评审工作程序的原则性、规范性持有不同意见的投诉,有充分证据说明职称评审环节中出现差错导致评审结果不合理的投诉等。2.受理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以及学术不端等方面的举报,主要包括:参评人员学历、任职资历、学术、技术能力支撑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参评人员提供假论文(论著)、假课题、假成果、假获奖证书,或存在剽窃他人成果、论文、论著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内容不详实、线索不明晰,或只对评审结果表示质疑,没有确切证据的,不予受理。(二)受理程序1.登记。对电话投诉举报和来人当面投诉举报的,要登记好投诉举报事项、投诉举报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属受理范围的,应向投诉举报人解释清楚;对用信函、电子邮件投诉...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4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根据《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市教委202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一、申报对象原则上为2021年可成行的教师。根据教委要求,我校将根据预算安排,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严格个人资助范围和条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者进行初审,避免多个项目重复申报,择优向市教委报送。二、报送要求1.报送材料包括:学校报送函一份,各计划《推荐情况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2.请在4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联系人:周亚  联系电话:57803497;分机:10273.“上海教卫人才网”网上申报要求请见附件。四、“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产学研践习计划”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个人申请表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 上海立达学院人事处2021年4月7日                                 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网上申报要求 市教委2021年“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一...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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